廣義自體心理學的人格發展理論著重闡述自體的三個成分在自體對象關系中的形成和發展。
1 初始自體的形成
廣義自體心理學認為,自體發展分為原始的內聚自體和成熟的內聚自體這兩個階段。前者也叫初始自體,是指形成之初的自體;后者是指發展成熟的自體。兩者只是成熟和內聚程度不同,并無質的區別。內聚自體是個兩極性結構,由志向、理想、才能和技巧構成,志向和理想之間的張力弧(tensionarc)構成其內在動力,內聚自身統攝自我和防御。
人生之初,并無自體,只有各種與生俱來的生物稟賦和潛能,在與自體對象(self object)相互作用的過程中,逐漸形成核心自體(nuclear self)。通常,個體一出生就處在神入的(empathic)自體對象環境中,父母基本上能理解并滿足嬰兒的各種需要,此謂正??善诖纳袢霊?/span>(average expectable empathic responsiveness)。新生兒雖然還沒有心理意義上的自體,但是具備許多與生俱來的潛能,因此,在與其互動時,充當自體對象的父母都誤以為新生兒已具有初始自體。因此,母嬰互動之始,即自體發展之時。
在與嬰兒互動之時,自體對象(早期主要是母親)在神入的基礎上,對嬰兒與生俱來的潛能—夸大自體(grandiose self)、理想化父母表象(idealized parental imago)和各種與生俱來的才能作出有選擇的響應,使嬰兒某些潛能得到發展,某些潛能受到阻遏。嬰兒潛能各不相同,會誘發父母作出不同反應。父母主要根據嬰兒的自然傾向作出反應,而非自己的偏好。父母的選擇性反應并非刻意為之,而是其核心自體發揮作用的結果。自體對象的選擇性反應,促使嬰兒通過變形性內化(transmuting internalization)逐漸形成初始的核心自體。核心自體的形成大概在“生命的第二年”。初始的核心自體有三個成分,即原始的核心志向、原始的核心理想、原始的核心才能和技巧。前兩者構成初始核心自體的兩極,兩極之間的張力弧促進兒童初始核心才能和技巧的發展。初始核心自體內聚性有限,還不穩定,還不能完全獨立發揮作用,仍包含夸大自體和理想化父母表象。
2 內聚自體的形成
廣義自體心理學認為,夸大自體、理想化父母表象和原始的才能、技巧各有其發展路線,如果自體對象能充分發揮作用,滿足個體的自體對象需要,夸大自體就會發展成志向,理想化父母表象就會發展成理想,原始的才能和技巧就會發展成成熟的才能和技巧,從而形成成熟的內聚自體。
2.1 夸大自體的發展與志向的形成
夸大自體具有夸大性和好表現性,它形成之后,個體幻想自己完美無缺、無所不能,此謂夸大性幻想(grandiose fantasy)。而這一幻想會通過各種活動表現出來,這些表現夸大性幻想的活動就是所謂好表現性(exhibitionism)??浯笮曰孟牒秃帽憩F性需要不斷得到確證、肯定和贊美,即個體的能力、成績和品質需要不斷得到肯定和確證,這一需要就是反映性需要(themirroring need);而起到確證、肯定個體夸大性幻想和好表現行為或能力、成績和品質的對象就是反映性自體對象(themirroringselfobject)。
在兒童心目中,反映性自體對象是其自體的一部分,為其發揮重要的心理功能,幫助其確證自己的存在、能力和幻想中的偉大。兒童具有夸大性幻想和好表現行為是正常的,同其所處的發展階段相稱。最早的反映性自體對象通常由母親充當,在以后的發展階段,雙親都有可能充當反映性自身對象,但在科赫特所提供的個案中,反映性自體對象通常由母親充當。
如果充當反映性自體對象的父母人格健全,就能運用神入準確理解孩子的夸大性幻想和好表現性,并及時滿足其反映性需要。但父母不可能每時每刻都能準確理解孩子的心理狀態,也不可能每次都能作出恰當反應,這些不可避免的疏忽和失誤,使孩子遭受適度挫折(optimal frustration)。適度挫折促使個體通過變形性內化把反映性自體對象及其功能轉變成自體結構。父母表示贊賞的語言、表情、動作等內化為個體的自尊和活力;夸大性和好表現性發展成體現自信的正常行為和志向。志向形成之后,自體就發揮原來反映性自身對象所起的作用,個體不再依賴外在對象,而是通過現實活動,確證自己的存在和能力,提高自尊;與此同時,也能同他人建立成熟的反映性自體—自體對象關系(themirroring self-self object relationship)。在成熟的反映性自體—自體對象關系中,個體雖然希望自己的實際能力(而不是幻想中的能力)能得到他人的承認、確證和贊賞,但他能清醒地意識到他人是獨立于自己的存在。廣義自體心理學認為,少量志向在嬰兒早期形成,大部分志向在童年早期約2到4歲之間形成。
2.2 理想化父母表象的發展與理想的形成
兒童具有不斷尋找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人物,并與之合而為一的需要,此謂理想化需要(the idealizing need)。被兒童理想化的人物就是理想化自體對象(the idealized self object),他在兒童心目中形成理想化父母表象(the idealized parental imago)。在兒童看來,理想化自體對象全知全能、完美無缺。當然,充當理想化自體對象的個體不一定真的具有這些品質,這些品質是兒童的心靈無意識地賦予的。兒童無意識地希望汲取理想化自體對象的力量,希望在遭受挫折時,能得到理想化自體對象的撫慰??傊?/span>,兒童無意識地把自己當作理想化自體對象的一部分,希望其為自己發揮重要的心理功能,維護自尊。
在發展早期,個體的自體與理想化自體對象尚未分化,個體還沒有意識到理想化自體對象獨立于自己,有獨特的思想、情感和行為,他幻想理想化自體對象的本領就是自己的本領。在發展早期,這一與理想化自體對象融合的需要是正常的,與個體所處的發展階段相稱。母親通常是最早為兒童理想化的人物,即最早的理想化自體對象。在以后的發展階段,雙親都有可能充當理想化自體對象,但在科赫特所提供的個案中,后期理想化自體對象通常由父親充當。
如果充當理想化自體對象的父母人格健全,就能運用神入準確理解兒童的理想化需要,接受其對自己的理想化和依附,并在兒童需要時為其發揮重要的心理功能。當然,父母的表現偶爾也會使兒童失望,使其理想化需要遭受適度挫折。由于適度挫折,兒童會逐漸認識到,父母雖然很能干,但不是萬能的,他們也會有缺點,也會犯錯誤。與此同時,兒童會學會欣賞他人的優點,并且通過變形性內化,把理想化自身對象及其功能轉變成自體之中的理想和價值觀。理想形成之后,發揮原來由理想化自體對象所發揮的作用,個體不再依賴他人維持心理平衡和自尊,相對獨立于理想化自體對象,與之形成成熟的理想化自體—自體對象關系(the idealized self-selfobject relationship)。在成熟的理想化自體—自體對象關系中,個體欣賞理想化人物的優點,希望與其接觸,分享其理想和價值觀,同時又能意識到他們是獨立的存在,而不會幻想自己能任意支配他們。廣義自體心理學認為,理想從嬰兒早期開始形成,大多數理想是在4到6歲期間形成的。
2.3 他—我自體對象需要(alter-ego self object need)和才能與技巧的發展
他—我自體對象就是個體心目中與己相似的人物,而希望同與己相似的人物在一起就是他—我自體對象需要。在人格發展的所有階段,在親子、戀人、夫妻和朋友等基本的人際關系中,都存在他—我自體對象關系。在人格發展的所有階段,他—我自體對象都能鞏固和支持自體。隨著自體的發展,他—我自體對象關系不斷成熟。在幼稚的他—我自體對象關系中,個體還沒有意識到充當他—我自體對象的個體是獨立于自己的存在,其自身還沒有同他—我自體對象完全分化;在成熟的他—我自體對象關系中,個體意識到充當他—我自體對象的個體是獨立于自己的存在,其自體同他—我自體對象完全分化。如果充當他—我自體對象的人本身人格健全,就能運用神入準確理解并滿足個體的他—我自體對象需要,就能促進個體才能和技巧的發展,反之就會妨礙個體才能和技巧的發展。因此,“在他—我關系中,由技巧和才能所構成的中間區域是主要接觸點。
摘自:
蔡飛,廣義自身心理學人格發展理論述評。心理科學,2008,31(4):922-924
(注:本文將原文中的“自身”改成了“自體”。)